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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p align="center">落拓居论坛<br/></p>

<p>标题:末代皇帝离婚内幕</p>
<p>作者:青青子衿</p>
<p>日期:2011-01-15 18:43</p>
<p>内容:鄂尔德特?文绣又名蕙心，是满族鄂尔德特氏端恭的女儿。她的父亲是正宗的满族镶黄旗人，母亲是汉族女子。文绣只有一个比她小两岁的妹妹文珊。 

&amp;nbsp; &amp;nbsp; 1912年2月12日，宣统皇帝退位，大清帝国结束。然而，根据当时签定的《清室优待条件》，溥仪仍在紫禁城里做他的小皇帝。而且在1922年的时候，溥仪举行了盛大的婚礼，按照皇家礼仪迎娶了一后一妃。皇后为婉容，妃子为文绣。 

&amp;nbsp; &amp;nbsp; 刚进宫时，溥仪对文绣还可以，给她聘请了汉文和英文教师，而且经常到文绣的寝宫与其论诗品文，略尽体贴之意。高兴的时候，溥仪还带着文绣放风筝，去景山游玩……两人关系倒也融洽。可是，这种融洽的关系渐渐被婉容搅碎。 

&amp;nbsp; &amp;nbsp; 1924年，溥仪被赶出紫禁城。 

1925年，溥仪带着婉容、文绣等人来到天津，住进张园。此时，溥仪虽已降为公民，但在张园内仍以皇帝自居，身边的人也受到封建“皇法”的约束，而文绣则遭受着不公正的待遇。 

&amp;nbsp; &amp;nbsp; 1929年，溥仪一家从张园搬到静园。婉容对文绣的排挤变本加厉。她想成为溥仪惟一的女人，文绣成了横在她跟前的最大障碍。 
<br/></p>

<p>回复:</p>

<p>1.</p>
<p>[b]逃出牢笼 [/b]


 文绣心情郁闷，整日想着自杀一类的事情。幸亏妹妹文珊前来安慰。有一天，文珊将玉芬带到文绣的屋子。玉芬是冯国璋的大儿媳，思想解放，是一位追求婚姻自由的新女性。她与文绣是表姐妹，感情很好。听了文绣的哭诉后，玉芬突然说：“这样的苦日子你竟然过了九年。他对你如此绝情，你干嘛不跟他离婚？” 

 “什么，离婚？”文绣睁大眼睛，狐疑地盯着玉芬。 

 “对，离婚。民国有法律，即使皇后皇妃，只要有合法理由，都可以办到的。” 

 临走时，玉芬对文绣说：“你好好想想我话。如果你愿意，外面的事，包括请律师，我都可以给你办好。” 

 几天后，玉芬前来探望，文绣交给她1000元，请她与文珊一起在外面活动，聘请律师。1931年8月25日，文珊来到静园。午后3时左右，文珊对溥仪说，她姐姐心情郁闷，她想陪姐姐一起出去散散心。溥仪勉强答应，令一名太监跟随她们出去。 

 出走事件就这样开始了。文绣姐妹俩坐上溥仪的专用汽车出了静园大门后，令司机一直开往国民饭店。下车后，两人直奔37号房间。随从太监紧走几步，疑惑地跟在她们后面。进入房间后，文珊突然对太监说：“你先回去，妃子留此不去，还要向法庭控告皇上呢！” 

 文绣深知此处非久留之 ..</p>
<p>2011-01-15 18:43</p>
<p>青青子衿<br/></p>

<p>2.</p>
<p>[b]律师介入&amp;nbsp; [/b]


 溥仪的态度已发生变化。一开始，他大发雷霆地命令手下去找文绣，并派出代表与文绣的律师见面，言：“皇上与淑妃伉俪情深，绝无虐待之事，请勿误会。”并以“皇上”的口吻提出“不许文绣离婚”。但文绣的律师针锋相对：“事情已到了这个地步，文绣是不会回去的。溥仪先生最好答应文绣的请求，否则除向法庭提起诉讼外，别无他法。” 

 8月26日晚，双方律师举行第一轮会谈。 

 林廷琛、林</p>
<p>2011-01-15 18:44</p>
<p>青青子衿<br/></p>

<p>3.</p>
<p>[b]舆论交锋&amp;nbsp; [/b]


 舆论界的声势已远远超过案件本身。天津的《大公报》、《益世报》、《华北新闻》等报刊上，都赫然醒目地刊登此事。北京、上海等地的报纸也纷纷转载或发表关于此事的文章。转瞬间，举国皆惊。 

 封建卫道士们因此事的激发，突然间都从地下钻了出来，对文绣出走大加鞭挞。这些人熟谙攻击手段，并善于戴上虚伪的面具。文绮更是借“族兄”这一冠冕堂皇的帽子，对文绣指手划脚。他在文绣出走后的第三天，便以公开信的方式规劝“族妹”赶紧悬崖勒马，回头是岸。 

 文绮此信一出，马上得到同道们一片赞誉声。紧跟着，攻击文绣的文章纷涌而出，直欲置文绣于死地。 

 对来自四面八方的攻击，文绣承受着巨大的心理负担，但她并不屈服。当双方律师再一次见面谈判时，文绣也到了现场。溥仪的律师林廷琛尽量想以委婉的口气劝说文绣，文绣则掩面啜泣道：“我到现在还是一个老处女，素常受尽虐待，现在惟有请张律师等依法保障我应享的人权罢了。”态度坚决，但流露出无限的伤痛。 

 文绣姐妹俩拿起民国的法律做武器，便不惧封建卫道士的舆论压力！何况，以溥仪为首的那股势力自有他们自身致命的弱点。</p>
<p>2011-01-15 18:44</p>
<p>青青子衿<br/></p>

<p>4.</p>
<p>[b]调解搁浅 [/b]


 双方的谈判仍在继续进行。溥仪一方的阵容已越来越大。上海的遗老们专门就此事在哈同花园集会，推举出代表刘春霖北上，协助溥仪处理此事。一位名叫“左安法隐”者则给“满洲”遗老金梁写信，要求其“执鞭随诸君子后也”。北平的尹群在撷英番菜馆宴请《世界日报》《北平晨报》和《益世报》等报的主编，希望他们不要报道有关溥仪虐待淑妃的消息……几乎全国各地的遗老们都出动了，参与了这场史无前例的“讨妃”行动。 

 实质性的进展是在双方律师间进行的。 

 在双方律师的交涉过程中，文绣坚持的条件是：一、与婉容分居，分居后溥仪每月至少要与文绣同居两次；二、拨给文绣生活费50万元。 

 溥仪对第一个条件没有异议，但却遭到婉容的强烈反对。 

 第二个条件的谈判仍在继续进行中。谈了好多次，赡养费由50万降到15万，但溥仪仍不接受。最后，郑孝胥向溥仪建议：可以给文绣5万元，但只能每月取息为主，不能提本。同时要文绣先接受三个条件：不得改嫁；住在娘家不住别处；不得做有损皇室名誉之事。文绣通过律师接受了三个条件，但要求一次付给10万元。 

 溥仪的叔父载涛被召到静园，商量对策。载涛说：“按理，文绣不会像律师们说得那么绝情。我们一直 ..</p>
<p>2011-01-15 18:45</p>
<p>青青子衿<br/></p>

<p>5.</p>
<p>[b]离婚协议 [/b]


 不知不觉，时间已到了1931年10月份，文绣的律师们觉得这样耗下去不是办法，于是征得文绣的同意，于10月15日向天津地方法院提出调解离婚的请求。溥仪在当月20日接到天津地方法院发来的“调解传票”，这使他感到了“颜面受损”的威胁。他心烦意乱地吩咐律师：“我已没时间耗下去了，尽快私下解决此事。只要不上法庭，一切都好说。” 

 1931年10月22日，中国末代皇帝溥仪与淑妃文绣正式签订《离婚协议书》。 

 几天后，天津地区不少报纸刊登出“宣统皇帝”的“上谕”：“谕淑妃文绣擅离行园，显违祖制，应撤去原封位号，废为庶人。钦此。宣统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。” 

 离婚后，文绣回到北平居住。她深居简出，埋首读书，后用傅玉芳的名字到一家私立小学教国语，把精力献给纯洁的孩子们。她还一度在《华北日报》社任校对员，过着平凡的生活。文绣通过《华北日报》社社长张明伟的介绍，和一名国民党少校军官刘振东结婚。她再也不用守活寡了。 

 1953年，文绣因病去世，终年44岁。</p>
<p>2011-01-15 18:45</p>
<p>青青子衿<br/></p>
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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